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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财政局“四项举措”部署开展内控建设督评工作
2018-07-20   审核人:

为了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督导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和加快推进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兰陵县财政局采取得力措施,及早布置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内控督评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局政府会计制度和内控培训会议结束后,我们第一时间向局领导作了汇报,争取了工作主动和支持。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会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会计科。传达学习《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督导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会(2018)14号文件,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明确督评的目标、任务和步骤等。

二是下发通知,明确任务。根据市局《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督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内控建设“督评”的目标任务、实施阶段、督评要求、工作措施等。通过政府办公协同网、业务科室微信群,将市局内控培训课件、市局文件、督评《通知》等相关资料,全部发送到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乡镇财政所所长,要求早抓行动早落实。

三是对照查摆,狠抓整改。本着“严、细、实”的原则,要求单位按照市局《通知》要求,依据内控建设督评详实的“指标说明”,认真负责、全面细致地分析查找本单位内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的制度体系,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完善,一项一项地查补缺漏,实实在在地抓好整改,确保不漏项、不丢分,确保内控建设的长效机制尽快建立起来。

四是强化督导,力求实效。建立内控建设的督导分工责任体系,一方面实行业务科室督导,由会计科牵头抓总,预算科联系督导乡镇财政所,经建科、农业科、社保科等业务科室,对口联系督导相应预算单位;另一方面实行分组督评复核,由会计科等科室8名同志,组成了两个督评复核打分小组,对单位自评打分进行复核;再就是组织人员深入到单位,现场指导、实地督评。同时,对各单位内控建设、督评复核等情况,分“好、较好、一般”三个层次,给予定期排名通报。

兰陵县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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