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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89X-02_gsgg/2015-0716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5-03-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30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特编制2014年度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4年   1月   1日起 2015年   12月   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财政局网站”(www.sdlyc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113011)。    

一、概述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制定了《临沂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从四个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了公开范围。明确组织机构情况、财政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附表等均属于主动公开内容;特定主体的财政信息、失效但仍有可能为公众利用的财政信息、主动公开成本较高的财政信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关的内部管理信息等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及个人隐私等信息属于不予公开信息。应公开的财政信息,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公开。  

二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临沂市财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局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局机关信息公开中的重大问题。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单位、科室确定一名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明确公开方式和程序。局机关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通过临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临沂政府网站、财政厅和财政部门户网站、市内外主要新闻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科室选定信息,通过保密审查、科室负责同志、局办公室、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核,重要信息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公开。  

四是明确保密审查制度。各单位、科室在公开信息前要进行保密审查,对拟公开财政信息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  

二、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公开2014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 5   30 ,经过认真准备,我市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市级232个预算单位也分别通过各自门户网站、主管部门网站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级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4993万元,比2013年执行数下降1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41万元,公务接待费2857万元。今年加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主要呈现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市级公开单位范围进一步扩大。2013年市级公开了54个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所有政府职能部门(涉密单位除外)均进行了公开,并由一级预算单位向下属单位延伸,共涉及75个部门、232个预算单位。  

二是市级公开资金口径进一步扩大。2013年公开口径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扩大公开资金口径,所有通过市级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均要公开,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来源。  

三是县区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20134个县公开“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扩大县级“三公”经费公开范围,统筹安排,超前行动,确定所有县区今年全部公开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各开发区随同所在行政区划县区一并公开,这比全省规定的全公开时间提前一年的时间。  

(二)首次实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临沂市首次实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在推进政府财政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一是统一公开规范。为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做好决算公开后的说明解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确定了部门是部门决算公开主体,负责本部门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部门决算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的时间及形式等进行了统一,对重要事项附以文字说明,方便社会公众理解部门决算信息。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做好准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整理部门决算公开数据,撰写相关文字说明,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在约定时间内将部门决算公开材料发布到本部门门户网站。指导预算单位积极做好公开后舆情回应工作,对于部门决算公开后可能出现的舆情反应,特别是一些容易引起公众质疑的重要事项,指导市级部门应当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发展,及时解释说明,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通过电话回访、网络抽查等方式,对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及时跟上督促,帮助协调解决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各预算单位及时按时公开。截至10月底,全市市级及县区首次公开了本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三、全面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和透明度  

一是及时在我局财会信息网全面公开涉及会计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及时更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等公告。  

二是做好临沂政府采购网管理、更新工作,着力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透明度,公开招标采购信息信息2268条,营造了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  

三是积极做好新媒体建设工作,做好门户网站升级和“临沂财政”微博管理和回复工作。  

四是加强“临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389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财经要闻等方面的信息。  

五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公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临沂市财政局部门预、决算信息、临沂市级“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六是做好“领导信箱”管理、回复工作,截至目前,共答复群众咨询问题37条,确保了群众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切实为百姓排忧解难。  

七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4年,我局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申请,按时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截至目前,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共2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无超时办理案件。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度市财政局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2条,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市财政局未受理行政复议事项,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4年度,市财政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计3人。1名专职人员,2名办公室人员兼职。本年度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项预算。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改进。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依托传统媒体,借助新型网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和交流。我局将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九、附表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沂市财政局  

2015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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