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00444889X-04_A/2016-0527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6-03-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30   作者: 点击数:  

     

2015年,临沂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涉及财政职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15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政府预算公开。2015年,首次公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口径政府预算全面公开,相关预算报表达到了22张。同时,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将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报告和报表全部向社会公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市级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首次分县区公开对下转移支付。  

(二)推进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2015年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5月份,市财政局公开了全市“三公”经费预算,市级242个预算单位分别通过各自门户网站、主管部门网站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从公开内容上看,市级部门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完整反映部门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情况,并区分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细化反映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  

(三)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研究制定《临沂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暂行办法》,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倒逼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明确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公开职责。以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同时采取电子政务平台、文件通报、政务微博微信、张榜公示等方式,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专项资金目录、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结果,在公开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推进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决算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经批准的决算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制定市级部门决算公开方案,各支出科室积极配合,推动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对市级预算单位公开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整改。加强对县级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对县区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核查,确保各级按照标准要求、按时间节点向社会进行公开。  

(五)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山东正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1510号)要求,稳妥有序做好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6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告诉社会“我想买什么”“我要怎么买”“我最多花多少钱、需要买多少”“买了谁的,他们是怎么约定的”“买得怎么样”,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管好“乱伸的权力之手”。  

二、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了公开范围。明确组织机构情况、财政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附表等均属于主动公开内容;特定主体的财政信息、失效但仍有可能为公众利用的财政信息、主动公开成本较高的财政信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关的内部管理信息等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及个人隐私等信息属于不予公开信息。应公开的财政信息,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公开。  

(二)进一步明确公开方式和程序。局机关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通过临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临沂政府网站、财政厅和财政部门户网站、市内外主要新闻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科室选定信息,通过保密审查、科室负责同志、局办公室、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核,重要信息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公开。  

(三)进一步明确保密审查制度。各单位、科室在公开信息前要进行保密审查,对拟公开财政信息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  

三、全面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及时在财会信息网全面公开涉及会计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办事流程等内容,及时更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等公告。  

二是全面升级改造临沂政府采购网,加强网站管理,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透明度。2015年,临沂政府采购网共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9517条,其中市级2905条。下一步,将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落实从采购需求到履约验收6个方面的公开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积极做好新媒体建设工作,做好门户网站升级和“临沂财政”微博管理和回复工作。  

四是做好“在线咨询”、“领导信箱”管理、回复工作,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确保群众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切实为百姓排忧解难。  

五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申请,按时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201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无超时办理案件,无行政应诉事件。  

四、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规划  

(一)总体要求:210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目标任务:从落实服务规范、切实便民利民角度出发,认真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凡涉及财政部门的职能、职责、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和时限、服务项目等,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保密审核,创新发布模式,确保我局信息公开不断超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改进,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依托传统媒体,借助新型网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人员培训和交流,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临沂市财政局  

2016     36  

  
上一条:临沂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下一条:临沂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2019 临沂市财政局

电话:0539-8113011 监督电话:0539-8113065  传真:0539-8316690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安路7号玺悦大厦C座  邮箱:lyczjbgs@ly.shandong.cn

鲁ICP备10203123号-1 网站标识码:3713000049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31号 技术支持:市政府网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