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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89X-04_A/2017-0516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3-3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3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编制2016年度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财政局网站”(www.sdlyc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113011)。  

一、概述  

2016年,临沂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2016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了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0168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发布了《2016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报告》对全国295个地级及地级以上的市政府及358个县级市财政透明度情况进行了研究排名,临沂市以71.38的得分位居全国第18位,山东省第2位,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临沂市财政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安排,一起检查落实。严格实行分管局长负责、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牵头落实、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2、健全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由各科室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局领导把关(重要信息报经局主要领导审定)。  

3、严把保密关口。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严把政策关,确保按政策规定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出问题。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财政信息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科学把握财政信息能否公开的界限,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度建设。近年来,全市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2015年印发了《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临发〔201514号),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在2015年全市财税金融工作会议、2016年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上,均对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作出安排部署。为抓好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制定了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标准要求;各县区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制定了本县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辖区内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市制定了县区预决算公开考评办法,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细化程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  

二是大力推进部门 “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016年,除涉密部门外,244个市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都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市、县(区)政府均公开了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均按经济分类公开。同时,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如,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中,已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是大力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围绕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重点公开领域,制定了《临沂市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临沂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倒逼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明确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公开职责。以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同时采取电子政务平台、文件通报、政务微博微信、张榜公示等方式,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专项资金目录、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结果,在公开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是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途径公布了《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2016年临沂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临沂市政府性基金目录》等内容,将取消、停征、整合的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及时进行了公开,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帮助企业尽快熟悉和运用好政策。  

五是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1510号)要求,稳妥有序做好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6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严格遵守“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公开的主要内容。加强“临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临沂市财政局部门预决算信息、临沂市级“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做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财经要闻等方面的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在财会信息网全面公开涉及会计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及时更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等公告;做好临沂政府采购网管理、更新工作,着力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透明度,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积极做好新媒体建设工作,做好市政府网站财政板块和“临沂财政”微博管理和回复工作。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财政信息6269条。其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29条,业务公开信息503条,招标采购信息5737条。  

2、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通过互联网公开。利用好临沂市政府网站和临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不断完善升级网站版块内容,用好财经要闻和媒体聚焦等重点板块,对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板块进行调整,增加信息量。二是通过报刊及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市内外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我局公开信息,组织各单位、科室《中国财经报》、《财政监督》、《中国政府采购报》、《山东新闻联播》、《经济导报》、《临沂日报》、《临沂新闻》等主要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78篇,有力地宣传了我市财政工作的成效,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是通过其他方式公开。通过公开栏、电子大屏幕、《临沂年鉴》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有关宣传资料进行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是做好“领导信箱”管理、回复工作。截至目前,共答复群众咨询问题18条,确保了群众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切实为百姓排忧解难。二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6,我局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申请,按时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25件,其中,2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无超时办理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财政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1名专职人员,1名信息中心人员兼职。本年度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项预算。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改进。更加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依托传统媒体,借助新型媒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附表  

2016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沂市财政局  

2017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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