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财源建设和财政运行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税源调查、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工作。承担重大财税政策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承担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相关辅助工作,提出资金安排、拨付评审建议,参与拟订市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
(三)承担财经数据中心建设和财政信息化工作。
(四)承担预算绩效评价的辅助工作,参与评价指标及标准体系建设。
(五)承担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评价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辅助工作。
(六)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的基础性工作。
(七)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相关辅助工作。
(八)承担全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辅助工作。
(九)承担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辅助工作。
(十)参与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承担市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统计分析等工作。
(十一)承担基层财政管理的辅助工作。
(十二)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