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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44089037/czj/2021-000002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0-11-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规范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11-30   作者: 点击数:  

鲁财综〔2010〕17号

各市财政局、民政局、体育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鲁政发〔2009〕1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以下简称“直管县”)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直管县彩票公益金收入的测算

直 管县应分享的彩票公益金按照收入属地划分原则,依据所属站点彩票销售量和不同彩票品种公益金提取比例测算确定。直管县的彩票销售站点由省级彩票销售管理机 构负责确认。彩票销售站点经确认后,各市彩票销售管理机构不得跨县域随意调整。对彩票站点划分有争议的,由省级彩票销售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处理。为便于统计 测算,彩票销售管理机构每月统计上报彩票销售信息时,对各直管县的销售信息要单独统计上报。其中,2009年直管县彩票销量,由各市彩票销售管理机构在对销售站点合理划分的基础上,报省级彩票销售机构确认,省财政以确认数作为返还各直管县公益金的依据。

二、直管县彩票公益金的返还

根据鲁政发〔2009〕110号“设区市不再参与分享直管县(市)的税收收入和各项非税收入”的要求,直管县所分享的公益金由省财政根据彩票销售量,按与市级相同分配体制和返还办法,直接返还直管县财政专户,由各直管县就地缴入同级国库。其中,2009年直管县应分享的公益金,省财政将根据省级彩票管理机构统计上报的直管县销量,统一清算后直接返还直管县。各市已返还直管县的彩票公益金数额,经直管县财政部门确认后,由各市财政部门于3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将从应返还各直管县的公益金中做相应扣减。

三、直管县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申报与资金下达

直 管县可根据省级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文件和要求,直接向省级申报公益金项目,经由相关部门确认后,省财政将项目资金直接测算分配到各直管县。其中,归口 民政部门使用的福彩公益金项目,由民政、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归口体育部门使用的体彩公益金项目,由体育、财政部门联合上报;财政专项公益金项目由各直管县 财政部门直接上报。省级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部门在安排公益金项目时,将根据直管县的人口、财力等因素,合理测算安排直管县项目。

各直管县财政、民政、体育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彩票管理条例》,按照《山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鲁财综〔2007〕109号)、《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07〕92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或改变公益金使用范围,并按要求做好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一○年三月二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地闲置费征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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