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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44089037/czj/2021-0000884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4-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81号建议(关于加大对平邑县废旧塑料分拣中心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81号建议(关于加大对平邑县废旧塑料分拣中心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2021-04-30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侯玉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平邑县废旧塑料分拣中心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市财政局会同平邑县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平邑县再生资源回收现状

目前县城内分布着大小40余家废品收购站,特别是城市主干道有10家废品收购站(其中:蒙山大道2处、莲花山路2处、兴水路3处、蒙阳路2处、朝阳路2处、建设路2处、财源路1处、汉阙路3处),各类回收点有110余处,经营模式不规范、经营过程脏乱差现象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卫生。

二、市级财政支持情况

根据市政府近期拟出台的《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将县区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化学品污染防治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您建议中提出的废旧塑料污染环境问题各县区普遍存在,属于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支持。

近年来,市财政在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积极支持县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其中,2019年下达平邑县环保治理资金1221万元,2020年下达892万元,由县区自主安排用于环保领域治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财政局、平邑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下步将从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规范经营行为。由平邑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网点。

二是开展前期谋划。平邑县新一轮城区规划调整中,充分考虑再生资源回收问题,合理布局废旧塑料分中心建设,解决回收点小散乱脏乱差”问题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2021年,市财政将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安排下达平邑县环保治理资金,可重点用于再生资源回收方面。

四是争取上级支持。待废旧塑料分中心立项、规划、土地等前期手续完成后,市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将密切配合,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促进项目尽快实施着力解决平邑县城区内废旧塑料污染环境问题。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1429

  
上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71号建议(关于新上的改扩建新建项目缓交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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