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韩宝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资金补助长效机制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临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临办发〔2018〕28号)要求,近年来,市财政加强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财政支农投入方面。2021年,在财政收入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对乡村振兴给予“优先保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一是加大市级支持力度。持续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支出结构,设立了15亿元的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增长36.36%。二是指导县级加大投入。强化财政业务指导,督促县级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整合县级涉农资金32亿元,增长23%;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抓住中央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机遇,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上对我市更大的支持,集中财力保障“三农”领域硬任务的落实。市级及以上资金切块下达县区,由县区统筹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区补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
二、农村改厕方面。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市级农村改厕资金、管护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通过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县区,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2019年以来,已争取中央农村改厕资金4470万元,支持农村改厕后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建立健全后续管护机制。其中2020年争取1366万元,支持完成户厕改造17976户,新建公厕1655座。
三、农村污水治理方面。2020年9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要求县区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创新完善“政府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使用者付费”的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按照《临沂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财政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和管护资金。一方面,督促指导县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市级专项补助资金,2019-2020年,投入资金6000万元,支持各县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农村清洁取暖方面。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清洁取暖任务要求,按照《临沂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2018-2022)》,分年度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市里按照各县区农村清洁取暖推广户数完成情况、奖励标准兑现奖励,奖励资金整合并入年度市级乡村振兴专项切块下达县区,由县区统筹用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补贴,并要求县区按不低于市级奖补标准配套安排资金。2020年省下达我市农村清洁取暖任务106401户、补助资金4864万元,其中:临沭县任务7975户、补助资金404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下达县区。
五、农村危房改造方面。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新增即时改造的危房给予补助,其中,中央、省给予最低标准资金保障,超过最低标准提高部分由各县区视财力状况确定。以2020年度为例: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不低于0.8万元,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2020年,争取中央补助16899万元,完成改造任务11018户,户均获中央补助1.53万元。
六、耕地利用保护方面
一是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保发展、保红线、保权益”工作总要求,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要求,严格控制征地范围。对于符合要求的土地征收,按照征地程序落实预公告、调查确认、补偿安置公告、社会稳定性评估、批后公告等程序,并在征地报批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预存征地保障安置费用,在征地批复后按规定时限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权益。二是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为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新《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试点城市做法,起草了《临沂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并扎实开展调查摸底,拟订入市计划,积极完善地价体系,保障集体经济组织通过集体土地入市的收入,不低于征地区片地价和社会保障费用之和,参与集体土地入市的集体经济组织长远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截至目前,全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700亩。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及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虚心采纳,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优化政策措施,足额落实保障资金,支持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资金补助长效机制,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市财政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