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存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郯城县粮食生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建议》已收悉,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级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能,从项目、土地、资金等方面支持郯城县发展农业生产,保障项目需求,壮大县域经济。
(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按照省财政直管县管理体制,省财政在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等方面与郯城县直接往来。考虑到郯城县的财政困难实际,市财政在确保市级配套补助基数的基础上,将全市考核奖励、村级组织运转、扶贫攻坚、防火、防汛抗旱等资金继续对郯城县给予非直管县区同等补助标准,提高郯城县财力水平。2021-2023年,市级以自有财力下达郯城县各类转移支付4.6亿元。同时,市财政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与省财政沟通协调,帮助郯城县争取更多省级补助资金。2023年,郯城县共获得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38.7亿元,占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2%,在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上给予倾斜。
(二)支持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郯城县作为我市重要的产粮大县,各级积极支持郯城县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完善提升。2021年-2024年累计下达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17亿元,其中,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9121万元(全市最高),可统筹用于弥补县级财力。2023年,下达郯城县乡村振兴重大专项金3.89亿元,统筹用于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领域,其中,筹集下达资金6345万元,支持郯城县新改建高标准农田3.8万亩,推动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工作。
(三)指导做好用地保障。2023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指导郯城县报批建设用地批次20个,保障建设用地指标1440亩,有力保障了郯城县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建设。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继续实行不限量的预支指标政策,指导郯城县结合实际按需申请预支2024年度新增用地指标,用于保障有效投资项目落地。出台《202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指导郯城县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用足用好增存挂钩政策。截至6月底,郯城县通过增存挂钩政策核补新增用地指标104亩,实际已落实保障用地指标711亩。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将与业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帮助郯城县做好对上争取工作,重点从对下转移支付、涉农基础设施项目、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等方面着手,争取更多资金项目政策,为郯城县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对于议案中提出的财政状况核算,特殊补贴补偿,调整考核标准等事项,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为上级部门决策提出建议。二是着力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指导郯城县积极挖潜盘活,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加大盘活低效用地,整合利用农村闲散土地等措施,为项目落地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服务。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指导郯城县在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避免增加地方负担。四是持续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支持。统筹下达涉农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支持郯城县持续对农业基础设施加大投入,确保粮食安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