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兴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本土企业品牌营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土企业品牌营销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本土企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2个产品获评“好品山东”,5家企业获评省长质量奖,102家企业获评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63家企业获评市长质量奖。
一、针对“政府采购倾向于本地产品,优先考虑本地品牌”的建议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不得针对外地企业设置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取消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不得将在本地设置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部署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提出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对以特定行政区域、供应商所在地等条件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的情形进行了明确禁止,在各类招投标领域巡视、巡察中,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属于重点关注事项。
二、针对“建立本地名优品牌名录和政府增加专项资金”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品牌梯次培育,梳理“本土名优企业”作为“好品山东”重点创建培育对象,开展政策解读、学习交流、知识培训等系列活动,推动品牌创建工作。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和质量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提升企业质量、品牌管理水平,加强人才供给。今年,我市有10家企业入选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总数位列全省第4名。同时,为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我市出台《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临政办字〔2023〕27号),建立健全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开展老字号企业认定,加快建设“临沂老字号”公共品牌,积极推动老字号新国潮消费,促进老字号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同步设立市级老字号专项资金,对老字号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老字号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等给予资金支持。
三、针对“帮助本土企业搭建购销平台和提高展会补贴力度”的建议
2024年,市政府出台了科技创新、工业经济、外贸外资、营商环境等8个方面的政策,加大对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支持力度。特别是在《临沂市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中,明确了一系列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市场政策措施。比如,跨境电商方面。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维护、平台升级,以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线下支撑平台的仓储、运营维护、升级改造等费用,择优给予支持。参展补贴方面。对企业走出去拓市场,参加临沂市主办类、重点类、推荐类境外展会,以及省级给予支持的重点展会,按展位费给予一定补贴。国际展会方面。举办RCEP进口商品博览会、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展等国际展会,加大国际采购商邀请力度,做大进出口贸易。国内展会方面。采取市场化办展,对符合条件的市内展会进行补贴,培育做强优质会展企业,推动会展业提档升级,助力全市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联合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强化政策宣传推介,抓好市级惠企政策落实,持续开展助企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当好助企服务宣传员。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