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宗继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与高校院所的科研战略合作,加大重点产业研发支撑》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千方百计推动科技创新。市财政也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在增加科技投入做“加法”、流程再造做“减法”,持续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优化项目申报、评审、经费管理、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一、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一)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2019-2021年共安排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资金22760万元,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支持与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共建天河超级计算淮海分中心、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共建临沂市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与浙江大学共建浙大山东农研院、与山东大学共建药物研究中心、与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共建中科院计算所临沂分所。
(二)助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市级预算安排设立3000万元创新券,用于全市中小微企业和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购买创新活动中所需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等,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
(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按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给予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2019-2021年共兑现587家企业财政补助资金20439万元。
(四)建立城校联合引才育才机制。根据《关于实施“才聚沂蒙”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15号)文件精神,2021年安排人才专项资金6000万元,增长50%。支持领军人才、产业人才、创业人才、海外人才等队伍建设,支持实施引进顶尖人才、泰山系列等高端人才工程,着力打造区域人才高地。将临沂大学等驻临高校人才纳入我市人才政策支持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人才,同等享受我市各项政策支持、资金奖励及“沂蒙惠才卡”各项服务保障。
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支持科技创新机制
(一)提高科技企业服务效能。制定《关于实施预算管理流程再造加快科技政策落地见效的通知》(临财教〔2020〕8号),改变过去科技资金由省市县层层转拨的方式,实现了资金兑现由部门直接到企业、到项目的“直通车”拨付管理,确保科技资金及时兑付。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出台《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临财教〔2019〕15号)《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临财教〔2020〕9号),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落实主体责任,赋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建立健全科技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不断强化科技资金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适应科技活动规律和以科技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同时,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科技领域政策调整、资金配置挂钩,全面树立“以绩效论英雄”的激励导向。
您的建议对促进科研战略合作,加大重点产业研发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吸收。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资金统筹整合,不断优化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六个一批”工程,加强与高校院所的科研战略合作,助推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加快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