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敬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落实调解员经费保障,强化诉源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民调解工作是有效化解纠纷、减少诉讼案件数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其显著特点是充分借助群众的力量来处理群众内部矛盾。由于人民调解工作主要任务在基层,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由所在县区政府承担。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形势十分严峻,而民生等刚性支出保障却有增无减。市财政始终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在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的形势下,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投入,每年预算安排人民调解员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工作,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县区的调度指导,继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为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发展局面贡献财政力量。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