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庄乾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我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建设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市财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加快农田项目建设。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2年以来,已落实市级以上专项资金8.99亿元,争取省级政府专项债券1.16亿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63.6万亩。同时,为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950元,推动开展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农田输配电以及其它工程建设,提升耕地质量,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二、探索开展保险试点。为进一步提高农田工程建设质量,创新建后管护机制,落实好管护责任,指导县区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费、管理费、社会资金等,多渠道筹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资金,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试点工作,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管理模式,持续稳定保障粮食产能。
三、强化日常工作督导。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紧盯资金去向和用途,确保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实现对农田建设资金的常态化闭环监管,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惠农惠民实效。落实月通报制度,每月月初对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出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县区加快项目建设、及时拨付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资金保障责任,指导县区管好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快项目建设,为提升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市财政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