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吕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市区老旧社区更新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对于拉动内需、增强社区治理能力、推动城市精细化发展有着积极作用。近年来,市财政高度重视老旧社区更新改造工作,多角度、多层次持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加大提升改造投入力度
2015年启动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以来,各级财政持续加大补助支持力度,有力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5-2021年,全市累计到位各级财政资金6.06亿元,共完成962个老旧小区、153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惠及居民15.7万户。
二、支持中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改造
一是支持住宅小区供热设施改造。2019年以来,已完成554个小区供热改造任务,改造面积2066.93万平方米,市级财政兑付补助资金1.46亿元。二是支持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配合住建等部门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1〕102号),对中心城区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但未移交给专营公司的小区实施供电设备改造,按市、区财政和专营单位各出资三分之一的原则落实改造费用。
三、不断拓宽改造融资渠道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各方支持、多元融资的原则,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引导产权单位和专营单位等社会力量出资等方式,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融资渠道。2021年我市新增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500万元、棚改专项债券35.57亿元;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参与出资改造的小区占全市改造小区的60%。对于各区主导的老旧小区“楼板房”“城中村”改造更新项目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市级减按5%分成。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2016年市财政局会同原市房产局联合制定下发了《临沂市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省市奖补资金支持范围、分配原则、资金拨付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为规范奖补资金使用提供了遵循。2019、2020年连续两年市财政局对全市列入任务的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实施绩效评价,2022年6月又启动了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全周期绩效评价。通过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通过在线监控系统做好预算执行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县区资金分配挂钩,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住建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多方参与,有效筹集改造资金,切实做好老旧社区改造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感,变“住有所居”为“住有优居”。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