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科技信贷政策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部署,立足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财政金融融合支持政策,着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加信贷供给。
一、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余额。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融资项目的不良贷款,实行省、市、银行共担原则,承担比例分别为35%、35%、30%。2021年市财政将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年度余额由不超过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力度。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90余家,撬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1.25亿元。2022年1-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撬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8600万元。
二、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一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对以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为质押取得贷款的企业,已完成还本付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50万元;同时,对企业因获得质押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等相关费用,按照确认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2019年以来已兑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政策资金341.25万元。二是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临沂市支持知识产权工作的十条措施》(临政字〔2020〕113号),在我市推广“知银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对合作银行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呆账,在省级风险补偿基金按照实际贷款损失本金40%的比例给予补偿的基础上,贷款仍最终形成损失的,市财政给予贷款本金10%的补偿。
三、设立“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临沂市“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临金监字〔2021〕31号),建立“人才贷”业务省、市、县三级风险补偿机制,针对同一高层次人才或其所在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多个高层次人才任职同一企业,该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按照每个高层次人才1000万元计算,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贷”业务按照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70%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引导银行机构资源向高层次人才企业办理无抵押、无担保信贷产品倾斜,更好地支持和服务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
四、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组建市融资担保集团,引导我市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提供增信服务。积极推动我市8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名单,不断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覆盖面。2022年市财政牵头研究制定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建立健全资本金补充、降费补贴、风险补偿等制度机制。一是加大注资力度,力争3年内将市融资担保集团资本金壮大到20亿元,目前,已完成增资1亿元;二是设立担保费补贴资金,将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降至0.5%,由各级财政结合绩效考核和运营成本情况予以补贴,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在银行、国家、省分险的基础上,对代偿率在5%以内的部分按照60%—100%的比例予以分段补偿。四是引导银行机构合作积极性,落实“二八”分险政策,印发《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业务开展力度的通知》,对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业务下,合作银行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发生的损失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下一步,市财政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发展壮大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困境,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