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财金融合支持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立足用好财政金融融合支持政策,研究出台了《财政金融融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鼓励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等。截至目前,市财政已拨付奖励资金2562.62万元,有效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不断探索拓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实现渠道。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财政牵头组建了市融资担保集团,引导我市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提供增信服务。经积极争取,我市成功推动包括市融资担保集团在内的8家机构纳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名单,不断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覆盖面。研究制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建立健全资本金补充、降费补贴、风险补偿等制度机制。一是加大注资力度,力争3年内将市融资担保集团资本金壮大到20亿元,目前,已完成增资1亿元;二是设立担保费补贴资金,将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降至0.5%,由各级财政结合绩效考核和运营成本情况予以补贴,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在银行、国家、省分险的基础上,对代偿率在5%以内的部分按照60%—100%的比例予以分段补偿。四是引导银行机构合作积极性,落实“二八”分险政策,印发《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业务开展力度的通知》,对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业务下,合作银行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发生的损失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二、大力发展私募和创投业务。为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发展,2019年设立2亿元临沂市新动能创投基金,委托市基金公司管理,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方式,以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主要投向十优产业重点领域。截至去年,共实现7个项目投资,投资额6808万元。为进一步发挥基金对科技创新发展的引导作用,2021年印发了《临沂市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将市级引导基金对创投类基金的出资比例由最高35%提高到40%,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由最高50%放宽至60%,基金收益分配时最高可让渡全部投资收益,进一步加大了对初创期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我市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企业。截至目前,已完成设立人才创投子基金3支,总规模3.5亿元,完成首期投资4000万元。
三、持续加大上市扶持力度。市财政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研究制定了《临沂市企业上市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临金监字〔2021〕87号),对首发上市企业根据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带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下达全市12家企业上市支持资金600万元。
四、积极探索使用域外资金。市财政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目前,我市政府承担还款责任的外债项目尚在还款期的有4个,主要集中在就业培训、农业发展等需要政府支持的公益性领域。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用好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