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殷常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药品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包含过期药品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一是支持垃圾分类。支持编制《临沂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21-2035)》,加快建立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全面指导。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调度。出台《临沂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临沂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指南(试行)》《临沂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二是支持生活垃圾处理。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资金8200万元,对中心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实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一日一清”;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餐厨废弃物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打造绿色循环经济。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资金支持垃圾中转站购置转运车辆、提升转运标准,不断优化美化人居环境。
经了解卫健和市场监管部门,我市暂未出台关于过期药品管理的政策。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配合业务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完善关于过期药品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市过期药品的管理。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