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万广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积极配合卫健等部门,以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为抓手,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一、支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2019年联合卫健部门起草了《关于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意见(试行)》(临发〔2019〕13号),通过实施医保总额打包付费、人力资源统筹管理等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断解决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不平稳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县域一体化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共组建15个县域医共体,实现了县域全覆盖。2021年下发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2 号),进一步明确划分医疗卫生领域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目标、任务,不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领域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保持平稳运行。
二、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等财政补助政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推动医改、保障民生的重大措施全力推动。2009-2022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至84元,进一步提升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状况。2019-2021年,为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标准化建设,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新增验收合格的每个乡镇卫生院给予20万元、每个村卫生室给予1万元补助,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此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医疗机构能力建设。
三、支持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按规定推进落实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政策,加快补齐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短板。联合卫健等部门出台了《临沂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临沂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沂蒙基层名医选拔管理办法》,从准入退出、待遇保障、培训考核、奖惩政策等方面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和乡医队伍建设,将“沂蒙基层名医”奖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落实每人每月600元津贴。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补齐基层卫生人力资源不足短板,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自身建设,不断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步、有序、可持续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