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就业环境提升人口导入能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就业是民生之本,支持各类群体就业创业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改善和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推动大众就业创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一、出台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联合人社等部门先后起草了《关于实施“才聚沂蒙”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作用,根据创业担保贷款上年还款率,在从严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贷款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重点扶持吸纳带动就业能力强、项目前景好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二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进一步支持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支持相关部门对有就业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创业培训补贴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三、落实各项优惠措施。一是鼓励各县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多要素、便利化创业服务。二是搭建创业平台载体,对认定的省、市级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免费提供。
四、建立人才贷风险补偿机制。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临沂市“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临金监字〔2021〕31号),建立“人才贷”业务省、市、县三级风险补偿机制,针对同一高层次人才或其所在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多个高层次人才任职同一企业,该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按照每个高层次人才1000万元计算,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贷”业务按照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70%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引导银行机构资源向高层次人才企业办理无抵押、无担保信贷产品倾斜,更好地支持和服务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您的意见建议,把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落实好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为推动各类群体就业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