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文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优化中医医疗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立足财政职责职能,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投入政策支持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投入政策,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按规定积极落实对政府办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投入责任,针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统筹安排基本公卫、基本药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全面支持公立医院深化综合改革。同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支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建设和文化宣传普及等。
二、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基层医疗机构精品国医堂建设,重视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需求。目前,全市共建成中医类医院23家,基层国医堂194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1100个,省级以上中医类重点专科36个;市中医院成功创建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所有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2021-2022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5亿元,支持市中医院高铁院区建设。
三、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按规定将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和经省药监局批准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中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给予合理补偿。扩大按病种收付费的优势病种数量。在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探索设立日间诊疗中心,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积极配合医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部署,开展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和体现中医药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价格政策试点,促进中医药服务。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投入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稳步、有序、可持续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