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卓国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临沂养老产业,促进养老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社会养老产业发展部署和要求,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市级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居家和养老服务试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奖补等工作。
一、加大养老机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政策,根据养老机构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运营奖补,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1-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倍-1.2倍的差异化补助。在此基础上,市级财政也按照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根据养老机构1-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每人每年480-2160元的差异化奖补。同时,对由街道、社区、村(居)委会、个人或社会力量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财政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对达到1-3星级的农村幸福院,分别给予每处6000-8000元的运营奖补;对达到1-5星级的日间照料中心,分别给予每处10000-12000元的运营奖补。
二、支持养老机构建设。修订完善了《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集中财力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对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床位,每张补助12000-14000元;对租赁房屋改建床位,每张补助5000 -6000元。开展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计划,对新建或依托现有敬老院设施扩建、改造提升的,床位为护理型床位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财政对每张新建、扩建床位补助12000-14000元,对每张改造提升床位补助4000-4600元。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一是鼓励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对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且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对每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二是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业。对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事护理、医疗、康复、社工一线岗位工作,持有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专职养老服务人员,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补。三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1000-7500元的一次性奖补。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各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工作,“十四五”期间,平均每年培训150名养老服务组织(机构)负责人、6000名养老护理员、350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您的意见建议,努力克服财政收支压力,多方面筹措资金,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推动我市养老事业进一步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