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梯次培育计划,助推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千方百计推动科技创新,市财政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在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的形势下,不断加大支持科技创新投入。2022年实现市级科技支出4.9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围绕支持科技创新,市财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资金保障和政策供给。
一、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一)支持市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十优”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重大技术需求,综合采取竞争择优、定向委托等方式申报和支持,破解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2023年共支持31个项目,兑现市级奖补资金1600万元。
(二)推行科技揭榜组阁制。通过公开征集需求,组织社会力量以“揭榜制”“组阁制”方式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攻克制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提升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市财政给予适当资助,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元,采用后补助方式进行补助。成功揭榜6个项目预计奖补780万元。
(三)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根据《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1〕73号),从政策体系、发展方向、组织保障等三方面,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市财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综合设立1.5亿元专项资金,采取“资金奖补”和“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助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培优做强科技创新主力军
(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补10万元。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各县(区)、开发区按照高质量双招双引的要求,吸引市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符合中小微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的,财政给予10万元奖补。2023年兑现奖补资金4790万元。
(二)启动科小提升工程项目。采取省市县联动、竞争择优、直接补助的方式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和急需补短板的产业领域中,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提升能力强的创新项目。2023年兑现奖补资金900万元。
(三)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产业化为目标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搭建“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服务体系。设立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对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联合研究、委托开发、技术引进等产学研合作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的方式择优立项支持。
三、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构建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
(一)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在我市推广“知银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对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保险等给予保费补贴。对合作银行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呆账,在省级风险补偿基金按照实际贷款损失本金40%的比例给予补偿的基础上,贷款最终形成损失的,市财政给予贷款本金10%的补偿。同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
(二)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融资项目的不良贷款,实行省、市、银行共担原则,承担比例分别为35%、35%、30%,市以下政府承担的风险补偿金按照现行体制由受益财政承担。2023年上半年,帮助全市63家企业获得科技成果转化贷款2.76亿元。
(三)创新基金投入方式。设立2亿元市新动能创投基金,支持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投基金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方式,委托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管理,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支持企业发展。设立基金投决会,制定投决会议事规则,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的质量和效益。
四、加强科技人才引育,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一)坚持人才引领驱动。设立1.1亿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坚持人才为要,着力打造良好人才生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办法,打造新时代新形势下我市创新人才发展、创优人才发展环境的“1+N”政策体系。举办“创业沂蒙˙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市财政给予创新领军人才入选者个人补助2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30万元,给予每名创业领军人才5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
(二)推进校地企融合发展。设立4000万元校地企专项资金。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地企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走出去”对接前沿科技成果,“请进来”解决企业一线技术难题,搭建起校地企合作新通道,助力引育一流创新人才,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动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飞地柔性引进人才。支持建设人才飞地,以柔性方式引进人才。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到市外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独立或联合设立的离岸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或研发机构等跨区域创新创业平台。对经认定的人才飞地,市财政分别给予离岸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最高200万元、研发机构最高100万元补助资金。积极探索“市外创造孵化+临沂转化制造”合作新机制,共享科技、人才等优质创新资源,加快我市高质量发展。
您的建议非常重要,对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积极配合市级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市级支持政策,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