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宏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设立母基金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吸引撬动作用,扶持我市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先后通过预算安排以及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累计拨付各类资金30.2亿元设立了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截至目前,累计设立合作基金41支、总规模211.5亿元,投资市内项目63个、投资额91.2亿元,带动银行新增授信及发债约35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投资以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为导向,重点支持冶金、食品、木业、机械、化工、建材、医药、纺织等八大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新材料、新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为着力构建“百亿企业、千亿产业、万亿工业”的现代产业体系发挥基金作用。
关于您“成立领导小组”的建议,为进一步促进基金持续健康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经研究,2023年3月5日由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沂市基金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7号)正式成立市基金领导小组,作为审定基金管理政策、绩效评价、尽职免责等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市基金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在推进基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关于您“政府出资引导”的建议,市财政先后通过预算安排以及盘活存量资金累计拨付各类资金30.19亿元,设立了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针对不同产业领域分别设立40亿元钢铁基金、4.5亿元木业基金、6亿元建材基金、5000万元机械基金。今年市财政局与临沂市城投集团合作设立首期规模20亿元的致同双碳产业基金,支持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另外,市基金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5只新设基金,总规模约10.5亿元,重点投向天使类、创投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我市新兴产业发展。
关于您“市场化管理运作、明确投资方向”建议,我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引导基金主要以参股或增资的方式与社会资本设立参股基金,参股基金应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产业,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依法依规、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引导基金运营管理,独立开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自主建立投资决策、风险防控、信息披露等机制。新修订的基金管理办法还在“提高出资比例、放宽返投要求”方面进行了完善:围绕不同的基金类型设置差异化出资比例,市级引导基金占比最高可达50%、各级引导基金占比最高60%;将引导基金返投比例由1.5倍调低为1.1倍,并将市外企业投资市内企业或在我市新设企业、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新增市内投资等6种情况均视为市内返投。
9月19日,我们成功组织举办了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介会,邀请国内知名基金管理人授课,并对我市基金政策和优质项目进行了集中推介,签约合作基金35亿元,签约投资项目25亿元,涉及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多个领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宣传推介,搭建基金对接平台,推动项目招引及培育工作,不断加大市县联动,形成基金合力,助推我市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