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夏洪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企业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涉及财政方面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对联合体的表述不一致的问题。两部法律都对联合体进行了定义和表述,但其表述并不一致,《招标投标法》主要适用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对投标人定义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政府采购法》主要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工程领域招投标,对供应商的定义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由于两部法律适用范围不同,对投标人和供应商的定义不同,导致对联合体的表述不同。
二、关于联合体资质和合作风险影响项目建设和服务的问题。《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政府采购法》 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两部法律对联合体资质和合作问题规定基本一致。由于中小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支撑、配套设备、售后服务等要素与大企业存在差距,加之大中小企业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的资质等级依据“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认,同时政府采购项目市场规模相比工程招投标领域较小,大企业在有能力独自承接项目的情况下,与中小企业联合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意愿不强。
三、关于政府采购基层评审专家短缺问题。目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建设并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专家终审和监督管理等,专家分布在各行各业和各个市县(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在全省范围内抽取。市财政只负责本市评审专家的征集初审等工作,目前,我市入省库专家2400多名。对于基层评审专家短缺的问题,我们将根据省厅统一要求,依据业务需求变化及时更新、征集专家,同时加强业务指导。
近年来,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改革,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临沂市财政统计数据显示,政府采购方面,2023年全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平台进场招标项目5403个、金额131.8亿元,其中,大中小企业联合体中标项目9个、金额853.35万元。临沂市发改统计数据显示,工程招投标方面,2023年全市共有工程招投标项目2588个、合同金额728.93亿元,其中,大中小企业联合体中标投标项目32个、合同金额78.31亿元。以上可以看出,在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方面,联合体中标的项目在数量和金额上占比都较小,尤其是政府采购中标的联合体项目更少,由于中小企业体量小,往往考虑自身利益,容易受内部纠纷、履约风险等因素影响,在实践中中小企业通过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意愿也不强。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4 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