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沂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扎实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一、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2023年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新建、改建高标准农田54.2万亩、建后管护500万亩,推动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提升耕地质量。冷藏保鲜设施方面,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稳供保障和服务带动能力。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不超过100万元。
二、明确奖补范围,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支持村党组织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承接财政类投资项目,市级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村党组织创办合作社发展。每年培育认定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50家,每2年评选认定市级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50家,被新认定“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的一次性发放激励资金1-2万元。被评为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按照省级5万元、国家级10万元予以补助,用于示范主体的改造提升。
三、深化政担融合,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预算安排6000万元,支持省农担临沂管理中心,探索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的具体措施,对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业产业投入,提升运营能力。2024年上半年,新增农业信贷担保规模14.81亿元,期末在保余额38.63亿元,累计担保151.09亿元,新增、在保、累保三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支农效果明显。
四、健全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对新引进的工商资本当年实际新增投资3亿元(含)以上,且80%投资用于农业生产、产业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项目,项目建成后,由省市县财政联动一次性给予实际投资额2%的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五、强化保险支农,加大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在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农业保险政策基础上,结合临沂实际先后制定《临沂市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临沂市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为农业保险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2024年,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筹集安排保费补贴资金4.1亿元,继续保持合理支出强度,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