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 |
第七十条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查看原文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502/t20150227_5029424.htm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无
· 申请材料:
· 暂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受理 |
文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
法律法规未规定时限 |
受理或退回 |
宋忠哲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科员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未规定时限 |
审查结论 |
宋忠哲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科员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未规定时限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宋忠哲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科员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中区北侧
电话:0539——8328114
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
电话:0539-8325086
· 行使内容:
· 暂无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暂无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问题1: 能否窗口领取相关文书?
回答: 可以,领取地点为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孝河路交汇北城开大厦8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