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秀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基层派出所办公办案经费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基层公安工作是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最基层的战斗实体,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最后一公里”,更是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市财政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基层公安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和支出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市财政积极统筹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财力,指导和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做好基层公安工作各项经费保障。2019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临沂实际,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全市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二、有关建议答复
1.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经费支出,由其所属基层公安机关根据年初预算和实际情况保障执行。以兰山公安分局为例,市财政对其办公办案经费保障实施综合预算,即将其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统筹考虑来安排预算支出,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年初,市财政按照市级预算人员综合定额标准和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对兰山公安分局的人员支出和办公办案支出预算进行核定,由兰山公安分局对辖区派出所的工作经费进行保障。
2.主城区基层派出所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辖区政府承担。近年来,受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不仅仅是基层派出所经费保障紧张,基层各项工作支出压力普遍存在,加上各辖区财力差异,基层辅警待遇和保障模式会存在一定差别,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地方保障能力。
3. 建议提出的“将辅警这一岗位设置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由有关部门统筹”的建议,按照现行国家和省辅警管理有关办法,警务辅助人员由公安机关负责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下一步,市财政将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编办、公安等部门按照辅警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用人计划审核等工作,推动基层警力资源优化配置,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和财力允许的范围内,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和地方财力,继续加大对基层公安工作支持力度,逐步缓解基层派出所办案办公经费紧张的局面,为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发展局面贡献财政力量。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