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庆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省财政困难县扶持力度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减税降费政策密集出台、房地产市场下行等多重减收增支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库款保障压力不断加大。市级充分考虑县区的财政困难实际,对沂水县给予了最大程度的倾斜。
一是财政体制方面。2019年,沂水县被确定为省财政直管县。按照省财政直管县管理体制,省级财政在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限额、资金往来等方面与直管县直接往来。但考虑到沂水县实际的困难,市财政在确保市级配套补助基数的基础上,又在全市考核奖励、村级组织运转、扶贫攻坚、防火、防汛抗旱等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以及救济救灾资金、应急救援资金、省级切块资金等方面,继续给予非直管县区同等标准的补助。
二是资金补助方面。一方面,2019-2022年, 市级以自有财力下达沂水县各类转移支付11.3亿元,其中超基数补助4.7亿元,有效提高了沂水县财政保障水平。另一方面,市财政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帮助沂水县争取更多省级补助资金,2022年,沂水县共获得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37.9亿元,占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8%,其中,在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得到了重点倾斜。
三是专项债券方面。近年来,市财政高度重视沂水县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会同发改部门扎实做好沂水县项目储备和申报。2022年,沂水县共申报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61个,总投资243.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申报需求111.1亿元。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审核通过的项目33个,核定专项债券资金需求64.61亿元。2022年省财政分配沂水县专项债券额度14.91亿元,共支持14个项目,项目总投资44.74亿元。
2023年,沂水县申报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50个,总投资877.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申报需求414.9亿元。截至目前,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审核通过的项目28个,核定专项债券资金需求32.94亿元。2023年1-10月省财政分配沂水县专项债券额度15.72亿元,共支持17个项目,项目总投资61.94亿元,目前已全部发行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您的建议,统筹市级财力,积极对上争取,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沂水县支持力度。转移支付方面,继续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切实提高沂水县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专项债券方面,会同市发改等部门,积极与沂水县做好沟通对接,根据沂水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沂水县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争取将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盘子。对上争取方面,充分发挥沂水县作为省直管县的优势,积极帮助沂水县向省财政厅汇报、沟通,争取在转移支付、专项债券额度分配等方面给予沂水县倾斜支持,切实保障沂水县公共卫生、污水处理、市政设施等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助力沂水县建设市域副中心。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