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夏洪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支持新兴电子信息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不断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支持力度,通过采取智能化技改贴息、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措施,助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同时,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上级试点争取工作,2018年,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第二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罗庄、郯城、沂南等县区也相继建成了电子信息产业园,成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一、财政政策支持情况
一是支持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联合市工信局出台《临沂市市级智能化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财工〔2020〕4号),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购置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购置智能化设备及软件系统的项目,凭购置发票,按5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无银行贷款的视同贷款),单个项目最高贴息补助500万元。优选技术水平高、投资强度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技改项目,开展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原则上5年退出。2021年市级预算安排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补助资金3500万元。
二是给予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临财工〔2020〕1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不含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确认为不良部分的,在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补偿的基础上,贷款最终形成损失的,市财政给予贷款本金10%的补偿。
三是实施数字经济园区资金奖补。今年5月份,印发《临沂市数字经济园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对符合①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②园区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应属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并符合数字农业、智能制造业、智慧商贸、电子商务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方向;③有合法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市级数字经济园区,按照每个园区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政策。今年4月份,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对我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签订流片合同,并利用其生产线完成产品流片的费用,给予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对为企业和机构提供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其服务企业(机构)数量、质量及绩效实施综合考核。对年度服务企业(机构)数量20家以上,服务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且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前五名的平台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材料推广应用、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等有助于推动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项目,积极纳入相关资金政策予以支持。我们将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对上争取工作,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二、关于“设立电子信息产业引导基金”建议
2018年4月,市县政府共同出资设立9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高效农业及食品加工、新材料、医养健康、文化旅游、高端化工、现代金融、现代商贸物流、建筑建材、信息通讯技术等“十优”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市级共设立合作基金27支,总规模163.8亿元,完成24个项目投资,投资额62.3亿元,投资领域基本实现“十优”产业全覆盖。信息通讯技术产业已涵盖电子信息产业,根据财政部“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的要求,不适宜再设立电子信息产业引导基金。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扶持力度,同时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不断推动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有丰富的经验,恳请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