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振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扶持文旅企业摆脱发展困境 健康向前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印发实施《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临政办字〔2020〕10号),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等方面制定了扶持措施。市财政立足部门职能,积极作为,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政策扶持,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精准帮扶全市文化旅游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去年全年我市新增减税降费67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8亿元,切实减轻了疫情对我市企业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另一方面,退还文旅企业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为全市102家旅行社办理暂退质保金业务,共退质保金1460万元;落实用工补贴政策,向全市17家旅游企业直接兑付用工补贴134.82万元,惠及9家A级景区、8家星级饭店。今年继续发放援企稳岗补贴,返还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由60%提高到100%,稳定企业就业岗位;落实《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对电影等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加大财政政策支持。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牵头制定《关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二条财政奖补激励政策》(临办发〔2021〕8号),支持消费新模式、培育壮大新动能。二是助力疫情防控常态下旅游地接市场发展,会同文旅部门印发《2021年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筹集市县奖励资金1000余万元,推动临沂优质文旅资源、产品宣传推广。三是助推文旅促消费,继续安排300万元支持举办第五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方式,预计带动全市发放1000万元文旅惠民消费。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安排市级贴息资金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支持,财政部门按照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二是以融资担保集团为媒介,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担保、再担保的“增信、分险、规范、引领”功能,采取政策倾斜等方式,引导全市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为文旅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的旅游企业在疫情期间办理担保的,市融资担保集团按照1.2%至1.5%收取担保费,对30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设立市级应急转贷基金,加大援企纾困力度,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便利、高效、低成本的应急转贷服务。今年以来,引导应急转贷基金推行基金线上审批、容错受理、当日放款等一系列简化手续,降低转贷费率,着力缓解企业资金周转难题,减轻企业成本压力。
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加大对文旅企业资金及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全市文旅企业高质量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