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忠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沂水县建设市域副中心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多年来,市财政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沂水县加快发展,在政策和资金上持续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财政体制方面。2019年沂水县被确定为省财政直管县。按照省财政直管县管理体制,省级财政在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限额、资金往来、预决算等方面与省财政直管县直接建立业务往来关系。考虑到沂水县的财政困难实际,市财政在确保市级配套补助基数的基础上,将全市考核奖励、村级组织运转、脱贫攻坚、防汛抗旱等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救济救灾、应急救援资金及省级切块资金方面,继续对沂水县给予非直管县区同等标准补助。
二是资金补助方面。一是2019-2021年,市级以自有财力下达沂水县各类转移支付8.9亿元,其中超基数补助3.9亿元,有效提高了沂水县财政保障水平。二是市财政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与省财政沟通协调,帮助沂水县争取更多省级补助资金,2021年沂水县共获得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34.3亿元,占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9%,其中在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等方面都得到了重点倾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您的建议,积极对上争取,统筹市级财力,进一步加大对沂水县的扶持力度,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支持沂水县建设市域副中心。
感谢您对全市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