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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44089037/czj/2022-0000387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0220040号提案(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0220040号提案(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2022-09-29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赵西平委员、林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积极争取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市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医养结合领域倾斜,支持保障我市医养结合发展

一、健全政策体系,支持医养结合养老事业融合发展积极配合民政、卫健等部门,制定出台了《临沂市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和奖补实施方案(试行)》《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在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投融资、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在财政投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险、养老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方面提供支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疫情期间,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养老服务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机构的补助。通过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健康促进县全覆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2.3%。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区9个、省级安宁疗护工作试点县2个。

二、加大政府投入,不断提高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水平积极筹措资金,通过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彩票公益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一是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集中财力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在省级对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每张床位补助 10000-11000 元、对租赁房屋改建床位每张补助 4000 -4500元基础上,市级再给予1000-2000元的财政补助,进一步增强机构运营发展能力。二是建立健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0年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人均筹资100元的标准,3年筹集资金4亿余元,全力保障医疗待遇支付需要,切实减轻参保家庭的照护压力,提升参保人生活质量。三是支持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从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承担部分服务费,减轻签约居民付费负担。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64.5%,健康管理率达74.8%是支持促进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将中医药专项事业发展列入财政预算,支持开展沂蒙中医优秀人才选拔、研修,支持打造精品国医堂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精品国医堂给予政府补助,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将中医优势与医养结合工作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重视队伍建设,加大医疗服务人员培养力度一是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的专业培训,近3年落实资金近亿元,不断强化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等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培养切实提升基层诊疗技术水平。二是鼓励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对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能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予以奖补。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对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事护理、医疗、康复、社工一线岗位工作,持有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专职养老服务人员一次性给予3000 -5000元入职奖补。对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级的养老护理员,按学历分别给予1-2 万元一次性奖补。

下一步,我们认真学习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克服财政收支压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经费投入机制,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复、养老、护理等紧缺的医养结合机构,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929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0220076号提案(关于“坚持人民至上,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医联体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0220582号提案(关于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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