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会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财政部门立足职责职能,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为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一、建立可持续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领域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等补偿政策,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营负担;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库,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的支持力度。近年来,市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对全市新增达标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给予20万元和1万元的建设补助,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显著改善了基层医疗环境和基层医生执业条件。
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加大对基层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乡村医生全科医学能力和基层诊疗技术水平。市财政安排沂蒙基层名医补助专项资金,鼓励切实发挥基层名医作用,努力营造关爱和尊重基层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提质增效。连续5年开展“万名医生下基层”培训活动,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卫生室乡医开展特别培训,重点加强健康知识、法律法规和适宜技术培训。支持实施新一轮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2024年-2026年),改造提升薄弱村卫生室,优化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2024年全市计划改造提升1000个薄弱村卫生室,2026年年底前全市按人口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普遍实现“五有三提升”。
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自身建设,不断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步、有序、可持续发展。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