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庆庆委员:
您提出的《提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 文化惠民惠及更多百姓》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加强财政、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市财政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把文化投入作为财政支持保障的重点,创新支持方式及管理模式,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在事权划分方面,牵头制定《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1〕106号),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交流、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合理划分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各级权责,完善分担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在“放管服”方面,整合宣传、文化、旅游、产业等资金,设立宣传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修订《临沂市市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临财教〔2021〕4号),重点扶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事项,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发挥资金规模效应。
二、加大投入力度,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近年来,市财政积极克服财力紧张困难,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持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支持力度。2022-2024年,市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4.14亿元,着力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文化下乡”、农家书屋等工程,每年提档升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小广场各1000处,基层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三、聚焦乡村振兴,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除专项扶贫、重点水利工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等3项约束性任务外,可统筹用于支持农村文化建设、贫困户免费收看数字电视等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开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近年来,市财政在支持文化民生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受财力制约和人口基数大影响,我市各项投入长期存在总投入较大、人均投入不足的问题,财政保障水平与文化事业发展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市财政将积极会同市文旅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大对公共文化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公共文化保障政策,继续加大文化民生投入,让更多群众获得实惠。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